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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兆丰解读版:https://bootsoon.github.io/economics/2017/04/25/03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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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的经济秩序问题,有这个性质,因为我们必须利用的,关于各种具体情况的知识,没有以集中的,或完整的形式存在,是以不全面,时常矛盾的形式被独立的个人掌握。
如果“赋予”指,赋予一个能有意识地,解决这些“数据”构成的问题的单一头脑,社会的经济问题,不是如何分配“赋予”的资源,是如何确保充分利用,每个社会成员知道的资源,相对重要性,只有这个人知道。它是一个如何利用,不是整体地赋予任何人的知识的问题。
上述问题的特点,没有为经济理论中的许多新方法——尤其是许多利用数学的新方法——所澄清,它被搞混了。我在本文中阐述,合理的经济体制问题,在阐述时,涉及它与某些方法论问题的联系。许多论点,是不同的推理途径,汇集得出的结论,这不是偶然的。
许多关于经济理论,和经济政策的争论,源于对社会问题的本质的误解,这种误解源于,把处理自然现象时养成的思维习惯,错误地用于社会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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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把关于分配现有资源的,相互关联的决策的综合称作“计划”。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计划,在许多人共处的社会中,这种计划不管由谁制订,都在一定程度上依据,起初是计划者以外的人知道,又以某种方式,传递给计划者的那种知识。
人们赖以制订计划的知识,传递给他们的途径,对解释经济过程的理论来说,是重要的问题,利用起先分散在全体人民中的,知识的最好途径,是经济政策——或设计一个高效的经济体制——的主要问题之一。
这个问题的答案,和提出的另一个问题——谁来制订计划——的答案密切相关,是关于“经济计划”的争论围绕的中心。存有争议的,不是要不要计划,是应该怎样制订计划:是由一个权威机构,为整个经济体系集中地制订。还是由许多个人分散地制订。
在争论中使用的计划一词,毫无例外地指中央计划,即根据一个统一的计划,管理整个经济体系。竞争指由许多单独的个人,所制订的分散的计划。居于这两者之间的是,代表有组织的工业的计划,这种计划许多人谈及,一旦看到很少有人喜欢,是垄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