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在先于本质


萨特将存在主义表现为“存在先于本质”,这里的存在是指人类的存在,本质是指此物之所以是此物的必要条件,比如说,剪刀的本质是“裁剪工具”,如果离开这个条件,剪刀就没有存在的理由。事物先有本质,而后存在。人类在意识到以前就已经存在了,随后而自行创造自我的本质。

萨特说:“人类一开始什么都不是,是后来凭借自己而成为人类”,人类因意识到自我而存在(实存)。因此本质必须是由自己本身来决定。即是说,人类的实存(存在)先于本质。

人类被处以自由之刑


因为物体必须先有存在理由,因此是不自由的。但人类可以自由的创造自己的存在理由。去做什么或称为什么都是个人的自由。但绝对自由会带来不安与责任,有时也会成为人类的重荷,萨特将此表现为“人类被处以自由之刑”。

而萨特这种重视人类“主体性”的思想,在结构主义兴起之后逐渐失去了影响力。

自在存在 | 自为存在


萨特认为。“我”在一开始也是不存在的。一开始存在的只有意识,意识在对自己和杯子、过去的自己、他人进行区别的过程中,逐渐创造出“我”。像这样,在不断意识自我的过程中创造出“我”的本质(存在先于本质),萨特称为自为存在。反之,物体一般最初就作为固定的本质而存在,称为自在存在

自在存在不是过去的自己,也不是现在的自己。因为意识到“我”的瞬间,瞬间已经成为过去。自我的可能性永远在前,人类“不在于已有(过去到现在),而在于未曾有(未来)”。但这种无限性也使人不安。萨特认为,人会通过扮演他人赋予的角色来逃避这种不安。

介入 |《情境》